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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院:“321”着力提升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质效
2020-03-16 16:21:00  来源:邳州检察

  邳州院案管部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结合案管大数据平台智能预警功能,不断完善以流程监控促司法办案规范化机制,将“全程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努力避免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着力提升流程监控质效。

  一、守好三道关口,实现全程监控。一是做好受案审核,把牢进口关。对于移送的案件,除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移送文书内容是否准确、案件材料装订是否规范等,还将案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移送,是否在政法协作平台上传输作为新的审查标准,针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侦查机关及时完善后重新移送,确保受理的案件符合规定。二是做好全程监控,把好过程关。主要监控案件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办结后是否及时流程结束、案卡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应当开具文书是否遗漏等,避免因流程操作不当造成案件假性超期。三是做好结案审核,把好出口关。对已办结的案件,通过结案审核,再次确认案卡填写、文书制作、办案程序、案件材料等内容是否规范完整,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对接承办人督促完善后再予以送案。

  二、抓住两项关键,突出监控重点。一项关键是常规核心数据重点监管项,如立案监督、追捕、追诉、退查未重报及撤回起诉等案件,重点审查影响核心数据采集的案卡项是否完整填录、部门自行创建流程是否规范完整、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材料是否规范上传、是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确保案件处理规范、系统流程完整、数据案卡项客观真实反映办案内容。另一项关键是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尤其是新增评价指标项,重点监控案件退查是否经过审批、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是否规范、值班律师履职是否保障到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案件的办案质效和量刑建议的精准度等,通过核对文书与案卡内容,对频繁出现补填、修改的情况进行有效提醒,及时督促纠正信息填录错误与瑕疵,从案管监管角度切实压降“案件”比。

  三、牢筑一个整体,提升监控实效。一方面,将流程监控职责全岗位覆盖,从案管部门前台受理员、数据监管员、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员、流程监控员,各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做好监管工作,同时将流程监控融入案管日常工作中,基础工作与监管工作合为整体两不误,凸显监管时效性。另一方面,建立部门整体联动机制,案管部门发现问题后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分别建立日常流程监控日志及台帐留档保存,并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对发现的共性和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于监管突出的个性问题通过分别建立的部门工作微信群,以线上“微讲堂”进行解答,案管与业务部门整体联动促进监控效果和案件质量的同步提高。

  编辑: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