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临近,广大学生即将迎来亲近自然、放松身心的假期时光。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假期安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春假期间易发的安全风险,发布三则“安全锦囊”,提醒学生及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锦囊一:防范网络风险,筑牢数字防线
假期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可能增加,网络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提示指出,学生应谨慎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私下与网友见面;遇有索要隐私照片、视频或聊天内容令其不适等情况,应立即拒绝并告知家长或报警。同时,应选择正规网络平台,控制上网时长,不点击不明链接,避免接触不良信息。家长与学校应加强监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针对“校园贷”“套路贷”等问题,提示强调,学生不得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充值或打赏,遇到资金困难应第一时间向父母求助。
锦囊二:结伴出游守规矩,避免冲动引发事端
春假期间,学生结伴出行增多。提示指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易因一时冲动引发纠纷或安全事故。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应通过老师、家长等正当途径解决,不得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避免因“讲义气”而触碰法律底线。交通安全方面,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出行应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此外,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酒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以减少冲突和安全风险。
锦囊三:加强自我保护,远离身体侵害
提示强调,学生应明确身体隐私部位不可让他人随意触碰,如遇有人试图触碰或要求观看裸露视频、图片,应迅速离开现场并告知信任的成年人。针对毒品伪装风险,提示指出,当前毒品可能伪装成“奶茶”“邮票”“跳跳糖”等形式,学生在娱乐场所或聚会中不得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饮料、零食或电子烟,吸食依托咪酯等“上头电子烟”将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甚至构成违法犯罪。防溺水方面,学生应严格遵守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等要求。
春假既是休息调整的时期,也是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法治意识提升的重要节点。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假期安全,依法履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