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国控烟协会发布了“2016年度热播国产影视剧烟草镜头监测结果”,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脏烟灰缸奖”。这已经是冯导第二次触及“脏烟灰缸奖”,他主演的电影《老炮儿》曾获得了上一年度的同一奖项。
从2011年起,中国控烟协会每年选取热播的电影和电视剧进行监测,对涉及烟草镜头最多、出现时间最长的作品颁发“脏烟灰缸奖”。从多年的监测结果来看,无烟电影、电视剧作品的数量明显增加;有烟草镜头影视片的数量以及平均每部影视片烟草镜头数量和时长均呈下降趋势。不过,仍有一些影视剧依然故我。前有姜文时隔4年两次“获奖”,今有连续两年“蝉联”,不免让人遗憾。对于中国控烟协会发放“贬义奖”的警示,姜导、冯导似乎并没往心里去。
调查显示,在影视剧中看见烟草镜头的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可能性增加3倍,不吸烟的青少年如果其偶像吸烟,则他们对吸烟行为认同的可能性提高16倍。影视剧中明星吞云吐雾看似潇洒,实则在传播一种很不健康和不文明的生活方式。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专门下发《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严格控制与烟草相关的情节和镜头,对于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
尽管如此,一些影视剧却依然我行我素。出品方自我辩解的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吸烟现象是在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要想荧屏“禁烟”先得天下“无烟”。这其实是一种“无赖心理”。文艺作品源于生活,但应高于生活,引领社会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电影和电视剧在社会公众中具有广泛影响,应主动避免烟草镜头误导社会公众吸烟,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育社会文明。
其二,影片中出现演员吸烟的镜头,是为了人物塑造和艺术氛围的营造。诚然,文艺创作有其特有的表现形式,但“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绝不能成为滥用吸烟镜头的借口。不客气地说,一表现主人公思索、愁苦,就要拍摄吸烟镜头,这恰恰暴露出创作者的无能。难道离开了香烟,导演和演员就不会拍戏了吗?对此,影视剧出品方应主动寻求创新,尝试其他形式代替以吸烟表现人物心理、现场氛围的情节,对确因剧情需要出现的吸烟镜头也要尽可能缩减时长和频率。
作为一种民间行为,“脏烟灰缸奖”的评选并没有什么约束力,甚至设立至今无一“获奖”剧组“领奖”,但对于这一善意的提醒,我们还是要虚心接受,不可当耳旁风。就拿某些名导演来说,与其用“蝉联”“脏烟灰缸奖”的方式展现特立独行,倒不如反思和改变创作手法,在影视创作中减少对于吸烟镜头的依赖,真正体现电影人的风度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