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院被南师大法学院确定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2018-04-17 14:28:00  来源:邳州检察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过程化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提升研究生法律职业伦理修养、科研及写作能力、法律实践能力,近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心”,正式将邳州市检察院确定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多年来,邳州市检察院一直积极开拓检校合作新途径,201411月即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研究生工作站”共建协议,目前已吸纳5批共19名法学硕士研究生来院实习锻炼,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检校合作模式,实现了司法实务办案与高校理论教学的合作共赢:先后合作立项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省级课题3项;在《人民检察》、《河北法学》等法学知名期刊发表论文7篇,在《检察研究》、《徐州检察》等发表20余篇;合作参与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2次,理论成果获奖6项。合作始终倍受双方领导关注,徐炜检察长先后3次专程赴宁商讨合作事宜,定期主持召开实习生见面会、座谈会解决实际问题,并亲自主持合作课题研究;法学院蔡道通院长来邳为全院干警开展法学讲座,指派专家学者现场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和司法办案;研究生工作站也被推荐为“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 

  基于合作机制的日臻完善,南师大法学院适时将邳州市院确定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在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研究,推进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组织、督导、评定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策划以横向课题为基础、以研究生为主要作者的联合培养中心文库出版等方面开展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以期培养出更多尖端实用的法学研究人才。  

   

   

   

  编辑: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