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邳州市院办理的谢某、王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成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去年以来,邳州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把案例培育作为检察贡献度的重要体现和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例编写小组,对有培育价值和指导意义的“种子案件”,制定责任清单,持续跟踪问效,成效显著。分别有1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及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精品案例库,4件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本次案例成功入选,是上级院对邳州市院案件编撰工作的肯定与激励。邳州市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徐州市院“提升品质、增强质效,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继续坚持规范办案、精品办案,切实提升司法办案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