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要求,切实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9月13日,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邳州市财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对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保护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先后前往邳州市铁富镇铁佛寺烈士墓地、宋庄人民抗击日军纪念碑等地,现场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发现,烈士墓地周边杂草丛生,墓碑字迹退化,纪念碑存在风化、破损的情况。工作专班立即对接辖区镇政府、村委会,就如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及散葬烈士、无名烈士墓地的修缮维护工作提出的具体的意见和要求,希望管护责任单位挖掘并宣传好英烈故事,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讲其事”“扬其名”,真正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下一步,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相关行政机关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不断促进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