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不仅仅是一部电影,而是一种象征。从死刑到无罪,本身就是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一个印证,更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次完美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无罪》作为一部电影的创意、本意乃至深意,非常值得研究与思考。
现在,一部电影又变成了一部新书,摆在我们面前。我之所以愿意在这里为作者王安润先生(他也是电影《无罪》的编剧)写上若干文字表达祝福之意,是因为我与书中所描写的案件之缘以及案件中所出现的张飚检察官与朱明勇律师之缘。2008年第13期《民主与法制》杂志一篇重头文章《被疑“灭门杀手”终判无罪释放》,让正在石河子监狱获刑的张高平捧读数遍,喜不自胜。然后,又让驻所检察官张飚反复研读,认真对照。因为文章中提到了一位叫作袁连芳的证人作伪证而导致错误判决,而张高平案中的证人也叫袁连芳。于是,一个似乎已经板上钉钉的案件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随着袁连芳这个证人的伪证而打开了突破口。
需要说明的是,张高平叔侄案开始复查时,张飚还在工作岗位上。但是,直到2011年他退休了,案子却还没有进展。张飚一方面嘱咐当事人与其推荐的朱明勇律师一定要坚持,另一方面又利用自费旅游的机会前往杭州进行调查与协调。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张高平叔侄案终于在2013年获得了平反昭雪。
2014年1月14日,由正义网发起、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和重点网站共同参与的“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迎着响彻全场的掌声,以票选第一名当选的“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公众熟知的“最美检察官”张飚首先登上颁奖台。作为一名驻监所检察官,他历时5年促使一起冤案得以昭雪,用行动践行着神圣的职业信念,诠释着正义的真谛。
作为现场总点评,我应邀做了如下点评:“一位检察官,已经退休了却还在坚持推动冤案平反;已经退休了却还能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的荣誉称号;已经退休了却还能当选十大正义人物。由此让我们看到,正义绝不是一下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他的获奖,让我们对检察官群体有了更高的期待,对检察官形象有了更丰满的理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正义应当具有的高度、温度、亮度。”
因为张飚的获奖,让我们看到了从死罪到无罪,不仅仅是一个案件的神话,而是许多冤假错案期待获得平反的心里话。
浙江张氏叔侄案闻名全国,海内外观众最想知道的是,这样一个被誉为“无懈可击”的“铁案”,是怎样被中国西部一个默默无闻的检察官联合一切正能量,将其彻底推翻,还浙江叔侄清白之身的。这期间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主人公又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是怎样在剧中体现并逐渐深入人心的?
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张飚在日常前往监狱工作时,遇上了不减刑、不喊报告、不承认自己犯人身份的强奸杀人罪罪犯——张高平。凭借认真负责工作态度,以及对案件的敏锐嗅觉,张飚一边安抚告诫张高平认真服刑改造,一边调来张高平的卷宗,仔细调查。经过近七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重要的新线索,并与著名律师朱明勇联系试图推进此案重审,却始终没有音讯。张飚退休后,朱明勇日日申诉,此案依旧没能启动重审。
2012年3月14日,在张飚、朱明勇等一批法律人士的推动助力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搜集证据。”
再审法庭终于开庭,张高平及同案侄子张辉被当庭无罪释放。电影《无罪》令人敬佩的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对这个题材特别重视,新疆兵团党委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监狱管理局、八师石河子政法系统及兵团广播电视台的有关人士4次对电影《无罪》进行了审看,就影片主题、故事情节和使用的司法程序、法律规范、专业用语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影片出品制作方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于是,就有了兵团历史上的第一部法治题材电影《无罪》。
而今天,电影《无罪》背后的故事——图文并茂的图书《无罪》出版了。可以说,这部新书,既是对电影《无罪》的最好诠释,更是对“无罪”作为一种法治理念的最佳诠释。看过电影《无罪》的读者,读了这部新书,将会使你更深入地理解电影《无罪》的本意与深意。如果还来不及观看这部电影,那么阅读这部新作,将会让你更深刻地了解为什么“无罪”是中国法治走向文明的最佳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