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吵架本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几句简单的交流往往就能化解矛盾,但年轻气盛的高森却将放火烧东西的视频发给女友,想逼迫她回到自己身边,结果酿成火灾。8月2日,经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高森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高森是重庆市城口县人,19岁的他跟着亲戚来到奉节县打工。在工作过程中,他认识了女友赵某。确定关系后,两人合租了一个单间。
2017年4月11日,因为生活上的琐事,高森和赵某发生了争吵。一气之下,赵某离家出走,直到晚上9点多都没有回来。高森开始疯狂寻找女友,但在她常去的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拨出去的电话也没有人接,他感到非常恼火。
当天晚上10点,高森觉得自己可能是被抛弃了。为了“警告”赵某,也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怒火,他将两人用过的枕头、被子、床单、床垫拿出来,堆在门口靠墙的位置,一手拿着打火机将枕头点燃,一手拿着手机开始拍摄视频。将火点燃后,他继续拍了一段枕头燃烧的画面,通过微信发送给女友赵某,并留言“我走了”。他想用这种方式逼女友快点回来。
然后他就把火扑灭了,坐在椅子上等赵某回复,但过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收到任何消息。这时,高森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他又一次点燃了被子,拍下视频之后就摔门而去,没有再管墙角那堆还在燃烧的被褥。
晚上11点左右,住在朋友家的赵某接到房东电话,说房子失火了,让她赶紧回来。此时她才注意到男友发给她的两段放火视频。原来,在高森离开后,火势迅速蔓延,烧塌了房间的吊顶,熏黑了墙面,还差点烧到室外的天然气管道。所幸小区保安和其他租户及时发现,迅速扑灭了火焰。
赵某随即找到高森,并和房东及另一个朋友一起,将高森送到派出所。到案后,高森对自己的放火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