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控申部门与民行部门联合接访,共同化解一起控告虚假诉讼的信访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信访人侯某某不服邳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认为存在虚假诉讼行为,侵害其作为案外人的利益,遂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监督申请书,要求对民事案件进行审查,对虚假诉讼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控申接访干警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规则》以及检察机关虚假诉讼案件受理、办理相关规定,告知其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再来申请,但信访人认为其提交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是证据,认为我们检察机关就应当去调查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执意要求我们监督。
在与信访人多次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为了从源头解决来访群众的诉求,让来访群众得到最大的法律帮助,经联系民行部门,说明信访案件相关情况,民行部门张明主任即刻赶到12309大厅,在集体接访室与控申干警共同接待信访人,在认真听取信访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以及主要诉求后,与来访人律师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和控告虚假诉讼的理由,张主任告知来访人检察机关受理虚假诉讼线索的条件,将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给来访人解释,并告知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经过耐心说教,释法说理,来访人终于明白法律不是儿戏,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最后满意而归。
民行检察部门和控申部门联合接访办案,确保了对申请监督案件的答复和司法说理的充分性,妥善化解了初信初访矛盾纠纷,又提高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实现了办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