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于潇)“一些地方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也有所下降。但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在最高检今日举行的“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说。
记者了解,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打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保护,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万多人,起诉6万多人。
“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从各地统计来看,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个别地方上升幅度较大,而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史卫忠说。
史卫忠介绍,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而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较大,不少地方达60%多。
“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对此,史卫忠解释,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在一些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比例则更高。部分地方的性侵案件中,7成以上的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儿童。
“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史卫忠表示,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