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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院3件案例、1个事例入选江苏省院典型案(事)例库
2021-09-22 15:24:00  来源:邳州检察

  近日,省院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典型案(事)例。徐州市检察机关共入选典型案例18件、典型事例5件、重点关注案事例3件。我院编报的3件案例、1 个事例入选,分别是:谢某、葛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王某某、张某某非法经营案,李某某申诉案和邳州市院率先成立“一站式”检察岗。

  入选全省典型案事例库,是基层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彰显办案能力、提升检察贡献度、促进检察工作“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途径。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典型案(事)例的培育编报工作,专门成立案例编写小组,制定落实奖励激励办法,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推进会,发挥办案量较大、案件资源丰富的优势,认真挖掘梳理、培育编写案例、事例,主动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院报送推介。今年以来,办理并由最高检、国家食药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谢某、王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食品系列案”等一批案件受到高检、省市院的关注。这次又有4件精品案(事)例入选省院典型案(事)例库,将进一步激发全院上下戮力同心、精益求精地既 “办好案”、又“写好案”的热情。

  编辑:王根